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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作者:    编辑:刘倩倩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发展委员会前期组织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申报工作。通知发布后,得到各学院积极响应,共收到一校三地17个学院的申报材料(学院汇总见附件1)。接下来将组织评估,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估形式与内容

1、评估形式:实地考察与现场答辩相结合。

2、评估内容:对照“山东大学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见附件2),重点考察学院以往工作成效、现有工作条件及未来的建设思路。

二、 评估时间安排

11025-29日,组织专家组到申报学院进行实地考察。

2112日上午900,在生命南楼231开展一校三地二级心理辅导站申报答辩。

三、 评估要求

1、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学院优势,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对于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申报学院高度重视。

  2、请各学院领导认真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 评估结果

1、根据两轮评估的结果,将确定首批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学院,审核无误后,为辅导站挂牌,并给予经费支持。

2、首批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带动所在校区其它学院开展各具特色的心理工作。

3、本次评估未通过的单位,请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完善,鼓励积极申报下一批次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五、联系人

济南校本部:  刘倩倩 0531-86358107

威海校区 : 李海静 0631-5688121

青岛校区: 于路心 0532-58630085


                        学生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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