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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招募启事

发布日期:2023-05-24    作者:    编辑:刘倩倩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为我校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结合工作需要,在现有专兼职咨询师队伍的基础上,现面向校内、外招聘若干名兼职心理咨询师,相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者需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中的两项:

1.具有心理学或精神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在咨询专业机构从业5年及以上。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级心理咨询师。且接受国内外专业心理咨询培训200小时以上,独立个体咨询300小时以上,接受专业督导50小时以上(以上需提供各类专业证明)。

4.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

5.有精神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的执业精神科医师。

二、工作要求

1.具有良好的心理咨询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恪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价值观。

2.具备较高的心理评估与心理咨询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临床工作。

3.承诺每周在本中心开展1-2个半天的线下心理咨询工作,每学期请假不超过2次。

4.服从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咨询工作安排,服从各校区工作调度。

5.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和统计软件。

三、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1. 能够在周末、节假日或晚上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者优先

2. 能够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软件园校区接待心理咨询者优先

四、招聘录用流程

1.有意应聘者请于6月20日前填写兼职心理咨询师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照片(电子版)发送至xljksdu@sd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兼职心理咨询师+姓名+手机号”。

2.初审合格后,心理中心将电话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面试由心理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任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后择优录用,待遇面议。

4.面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招聘面试后工作的第1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表现优秀者将被正式录用。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邮箱:xljksdu@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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