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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举行第六次团体督导

发布日期:2020-10-31    作者:孙浩令    编辑:孙浩令    浏览次数:

1030日,次团体督导在中心校区举行,邀请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心理科主任张敬悬教授作为督导师,心理中心主任傅艺娜主持,心理中心专职教师和附属中学心理教师参加。



本次督导由附属中学吴诗老师作为报告人,报告了一名初中学生的心理咨询案例,其他老师参与讨论。督导中,张教授首先介绍了来访者的问题、咨询师的问题和咨访关系问题这三类督导问题,明确了本案例的督导问题类别,随后,带领大家从来访者介绍开始,逐步梳理咨询中涉及的问题和理解角度。作为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心理科专家,张教授在家庭治疗方面经验丰富,其中就涉及到很多未成年人的治疗。张教授提到,父母蔑视的表情和眼神等不认可的表达对于孩子的伤害要大于批评带来的伤害,而自伤其实也是孩子求生的一种手段,家长应该看到其中蕴含的信息,不能一味地指责。在进行青少年心理咨询时,与家长的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咨询师需要与家长沟通,让家长意识到孩子问题的重要性,改变孩子的生存环境,通力合作。最后,张教授从自体心理学角度介绍了孩子在不同成长阶段父母所应发挥的作用,例如在孩子处于6-12岁阶段时,要像孪生兄弟一样陪伴,帮助其建立习惯和规则;对于12-18岁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允许”是非常重要的原则,要允许其长大,而不是一味打压;对于18岁以上的孩子,塑造修养是重要议题,帮助其涉猎更多的学科内容,打开视野。面对这些年龄段的咨询师的工作也是如此。



当前,心理问题低龄化的发展越来越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心理中心也一直重视大中小贯通的心理工作,希望能够从早期开始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本次督导不仅对附属中学心理教师的工作有很大帮助,也让心理中心教师在理解大学生心理状态甚至个人孩子的养育方面获得很大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