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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大学2024年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作者:    编辑:学生    浏览次数: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山东大学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心理学(专业代码0402)或应用心理(专业代码045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4.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为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为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为90分及以上。

6.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职责

1.提供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服务;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教学;

3.组织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4.指导、协助学院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妥善处置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5.落实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业绩绩效。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预聘制管理,首聘期三年,首聘期间学校将统一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予以续聘。

2.按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录用人员享受学校工会福利待遇;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等附属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一流的医疗服务保障;学校有国内顶尖的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和学前教育。

4.学校针对各类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培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教职工到国内外高校和机构学习培训;根据相关岗位通道晋升发展。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0∶00至2024年4月16日10∶00,依托山东大学招聘系统 (http://zhaopin.sdu.edu.cn)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到校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岗位考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相关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对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相关成绩等额递补。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4.应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材料、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6.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