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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举行“怎样面对爱与性”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8-10-16    作者:王丹妮    编辑:王丹妮    浏览次数:

2009年10月8日下午15:30,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新法学院405举行了一场关于“怎样面对爱与性”的专题讲座。这次讲座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08级辅导员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许晓梅老师主讲。该学院08级的全体同学参加了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分为两个部分,“爱”与“性”。

第一部分,许老师以“谈情说爱”为题,引出了有关“爱”的讨论。她从“为什么会产生爱情”、“爱情满足心理需要”、“爱是……”、“爱情三因论”、“理想中的爱情”、“大学生恋爱的特点”、“恋爱中的误区”、“恋人之间的共生关系”、“如何认清爱情和友情”、“如何表达爱和拒绝爱”、“爱是自我成长”、“理解爱情”这十二个方面向大家理性、客观地分析了“爱情”。

许老师指出,爱情并不是人天生就擅长,而是两个人从最初的“不会爱”,到互相交流接触理解从而“学会爱”,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维系并且完善这种关系,最后达到心灵的融合,产生默契。因此,许老师告诉大家,人不会从一开始就遇上完美的爱人。

爱情可以满足心理的需要,恋爱中的人得到无条件的关爱、自我价值感被充分肯定、有归属感并且有人与自己共同分担快乐与痛苦。

许老师谈到了大学生的恋爱的特点,大学生的恋爱,单纯、纯净、理性与感性结合、自然并且多元化,所以大学校园中产生的爱情也同时具有不稳固的特点。

“爱”,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够与“性”产生关联呢?许老师在第二个部分开始了有关“性”的话题。

许老师以“性与性别”、“性心理发展”、“大学生性心理基本特征”、“大学生性心理和性生理的发展”、“性心理的自我调节”四个方面谈论“性”这个在公开场合常被回避的话题。大学生性心理的发展分为“对性分为知识的好奇”、“性冲动的释放”、“内心冲突压抑”以及“渴望体验”四个阶段。许老师说,对性的好奇与渴求并不是让人羞耻的事,我们要学会调节这种心理。关于如何调节性心理,许老师提供了一些方法。如科学的去了解“性”,学会控制性心理,建立性道德、伦理,预防相关疾病等,大学生要正确看待“性”,不盲目向往也不盲目厌恶。

许老师发出了“祝福每一位同学的爱情都能越来越完满”的愿望,最后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08级辅导员作了总结,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完满的结束了这次讲座。